日本华侨华人博士协会

2025年“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 孵化移植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2025“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

孵化移植项目申报公告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嘉创业,根据《“星耀南湖”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拟于2026年1月初开展2025年“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孵化移植(以下简称“孵化移植”)项目综合评审工作,现面向全市离岸孵化器进行项目征集,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海外优秀创业团队,经嘉兴市各县(市、区)自建或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共建海纳系列离岸孵化器,以及和其他第三方机构共建离岸孵化器推荐的孵化成熟并具备产业化基础的优质创业团队项目。重点聚焦嘉兴市“135N”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数字经济、新能源与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  

2申报条件 

符合“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创业团队项目申报要求,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嘉兴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项目在嘉兴市各县(市、区)的离岸孵化器接受孵化培育,并得到对应孵化器推荐。

2.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2-5名核心成员,带头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带头人或核心成员1或2中其中一名应为法人。带头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超过5家。

3.团队带头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在嘉兴注册企业,并在公告发布之日时未回国或回国时间不超过1年,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海外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担任中高级管理(技术)职务。

4.团队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成员,结构稳定合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5.团队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嘉兴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产业化前景较好。

6.申报项目在项目评审前已与嘉兴市各县(市、区)提前对接、洽谈,并达成初步落地意向。入选领军人才计划创业团队项目后,人才(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第1、第2位)须全职在嘉兴连续工作3年以上。

上述项目,同一申报对象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以进答辩为准),已入选历年“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创业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不可再次申报。同一人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人才计划”的其中一种遴选途径申报,如当年已经通过集中评审、创业大赛、直接认定进行申报(以进答辩为准),则不得申报孵化移植项目。

以上涉及时间认定的,以2025年1月1日为准。

(二)优惠条件

创业团队在进入评审前得到风投机构不少于100万元的投资,或在北京、上海、深圳及长三角等地区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已取得100万元以上的销售订单的,且带头人资格审查后无异议的,可直接进入路演评审。  

3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1.入选“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团队),可享受项目资助、创业扶持、成果激励、安居保障、生活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

2.入选者可享受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海纳”系列有关创新创业配套扶持政策。

3.嘉兴市领军人才的其他扶持政策及待遇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4.原则上要求最终入选项目一年内(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注册。  

4申报遴选程序

1.网上申报

11月20日至12月10日,参赛者登录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选择“人才工程”页面,进入“星耀南湖”人才计划中的“领军人才计划”,选择“创业团队项目”后,选择“孵化移植”通道报名,填写申报表并上传附件材料。

2.资格审查

12月中旬,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审查(初审)申报材料后,再联合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市领军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对团队带头人及其创业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并查证通过初审的申报对象的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工作业绩、信用记录等信息。对于满足基础条件的申报项目,经审核,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将进入路演评审;满足升级条件的申报项目可直接进入路演评审。

3.综合评审

1月初,由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具体组织专家库专家对人才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化成熟性进行评审及答辩。综合评审采用答辩、打分形式进行,每个项目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外籍项目人20分钟内)。即团队带头人用PPT对申报项目进行线下或线上简要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外籍项目人不超过12分钟);评委根据带头人材料和陈述对项目疑点提出问题,带头人作简明扼要解答,时间约5分钟(外籍项目人不超过8分钟);评委再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对每个项目独立作出评价并打分。

4.研究院审议

研究院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排序,经院长办公会议最终提出10个左右入选项目入围“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建议人选,B类2项、C类3项、D类5项,并报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5.审议公布

经市人力社保局党委会议、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通过后,以函件形式告知研究院。人才在规定时间内全职到岗后,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核查并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成为“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正式人选申请,通过后以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告知,并落实有关政策待遇。  

5申报材料及要求 

网上申报时需填报以下材料:

1.《创业申请书》《创业项目计划书》。

2.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海内外学习证明;

(2)身份证或护照;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

(4)承诺书;

(5)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目前实际到位资金情况、股权构成材料等);

(6)公司章程;

(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风险投资证明,或在北京、上海、深圳及长三角地区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证明,或已取得100万元以上的销售订单证明等;

(9)项目与县(市、区)对接信息表。

未注册企业的(5)至(7)无需提供。

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上述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6其他事项 

1.申报对象应恪守诚信,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团队带头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将作为项目考核和资助资金拨付的依据。创业团队项目带头人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嘉兴创业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转化同类项目。

2.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入选后,须于2026年12月底前在嘉兴创办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并为注册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其中本人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一家企业只能以1名创业团队带头人申报。

申报遴选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杨浩雪  0573-82589316

haoxue.yang@tsinghuadelta.com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25年10月24日

博 协 宗 旨
务实 架桥 创新 贡献
务实开展中日两国科技和学术交流,架起中日两国科技、文化及教育合作交流的桥梁,促进会员在中日两国创新发展,为增进中日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合作共赢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博 协 理 念
博采众长   协调发展
通过中日两国在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协调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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