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征集令| 第十二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 创业大赛初赛亚太赛区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浙江省“新春第一会”精神,加快培育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24年海宁市将举办第十二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详见公告如下:一大赛主题“潮起东方·赢在海宁”二大赛时间初赛(亚太赛区):2024年6月
总决赛:2024年9月三主办单位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亚太赛区承办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国际合作部
欧亚人才创新中心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海宁国际创新中心
长三角全球科创路演中心
日本华侨华人博士协会五征集领域重点引进泛半导体、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智能制造、储能、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优秀创业项目。六参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领衔人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内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可实施产业化。
(三)一般应具备2-5名核心成员(至少2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且项目落地后全职入职企业),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此前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四)领衔人在海宁市创办企业须在1年以内(2023年3月1日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或尚未在海宁市创办企业,领衔人或核心成员1或2中一人应为企业法人。
(五)领衔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控人),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率一般不低于50%,其中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以上(获奖项目签署落地协议前无法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再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尚未注册登记的,原则上要求入选后6个月内按照上述条件完成企业注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六)领衔人和核心成员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非华裔海外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七大赛分组初创组:项目处于研发或小试阶段,入选后第二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内。
成长组:项目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入选后第二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入选后第一年投资超1000万元,且前三年总投资超4000万元的,可视作成长期项目入成长组。八赛事流程(一)项目申报。5月10日前,参赛人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https://service.jxrsrc.com:8081/#/进行报名或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日本华侨华人博士协会事务局邮箱,具体见申报指南。
(二)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5月下旬,对报名亚太赛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初赛名单。
(三)亚太赛区初赛。6月中旬,通过初赛结果筛选并确定入围决赛名单。
(四)决赛。9月30日前,采取现场项目路演及提问答辩的形式进行,初创组和成长组分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大赛组委会可根据项目实际申报及评审情况增减相应奖项数量)。决赛时间和方式可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相应调整。 九支持奖励(一)创业项目资助。对获奖并注册落户海宁的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分别对应给予最高500万元和800万元(含股权投资)的创业项目资助。
(二)创业综合资助。给予空间场地补助、金融贷款贴息、产品销售补贴、政策性担保、上市奖励等全生命周期的创业政策服务。
(三)人才层次升级奖励。获奖项目将同时推荐申报“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对入选“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等上级人才计划的,根据评审结果就高给予创业项目资助。十其他说明(一)参赛人要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确保上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参赛人应对报名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将作为后期项目考核和资助资金拨付的依据。
(二)参赛人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赛及资助资格,并追回已资助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决赛期间,主办方为参赛人员在海宁实地考察、项目推荐或对接洽谈等提供免费食宿。同时,对参加决赛答辩的给予第一参赛者一定额度的旅差费用补助(旅费以答辩通知日期之后为限)。十一亚太赛区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日本华侨华人博士协会 事务局
电子邮箱:ribenboxie@gmail.com
